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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加盟华夏龙文国学文化研究院地方分院国学基地的说明
 华夏龙文(北京)国学文化研究院(注册号:110106017523676)(以下简称“国学院”)是工商部门批准的举办国学教育、文化传承、大型文化交流活动的合法、权威的国学研究知名专业机构。经过历时近四年的发展,华夏龙文汇聚了一批在国学中浸润多年,功底深厚、经验丰富的专家团队,现已成为传承中国优秀传统文化,汇集国学产业科研创新示范领军人才的培训基地。
国学教育已迎来爆发时代,教育投资+国学热潮=国学教育蓝海的巨大商机;为更好地传承和弘扬国学,向国内外各界推荐和打造优秀国学人才,进一步扩大国学院业务范围,现诚邀祖国各地的有识之士及机构加盟合作(设立地方分支机构及国学基地);凡参加本次活动并在地方有一定组织代表性的嘉宾优先。
说明如下:
 
一、加盟政策前提:
   良好的社会公关能力 能积极充分调动社会资源;
   认可国学院的经营理念,愿意接受国学院相关加盟条件。
    国学院对分院的四大支持:
   安排地方分支机构(或国学基地)的授牌--宣告公示--成立仪式支持、
   开业前地方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注册支持、当地业务推广支持、活动策划支持。
 
二、 申请程序及要求
   1. 申请人员或机构须直接向国学研究院提交申请表(组委会提供)。
   2. 申请材料要求包括以下内容:
    1)申请机构(或国学基地)及有关负责人的基本情况;
    2)申请机构(或国学基地)及有关负责人在相关专业领域的主要成果;
    3)申请机构(或国学基地)及有关负责人业务工作开展现状和规划方案;
    4)申请机构的办公地址、通讯方式,主要负责人的个人简介、照片及身份证复印件;
3. 分支机构唯一性申请范围:省级□  市级□  县级□ ;
4. 国学基地申请范围:市级和县级的不同区域。
 
三、 地方分支机构办理流程
   前期咨询→合作洽谈→签订合约→准备相关资料→准备齐全资料送达分院所在的工商局→领取工商局批准的分院营业执照→刻公章→银行开户→社保开户。
 
四、 分支机构(国学基地)的权利及义务
1. 各分支机构(会员单位)和国学基地须遵守国学研究院章程,享有在当地合法开展总部规定范围内的所有业务活动。
  2. 各分支机构(会员单位)组织机构由院长、副院长及工作人员组成。分支机构自成立之日起,满五年须进行换届,换届结果报国学研究院审核备案;国学基地负责人至少有2人组成,自成立之日起,满三年进行重新选拔基地负责人,国学研究院审核备案。
  3. 各分支机构(会员单位)和国学基地未经国学研究院许可,不得在本地或其他地方设立分支机构。
   4. 各分支机构和国学基地凡举办活动,必须向国学研究院提交申请报告及活动方案,并经国学研究院批准后实施。
  5.各分支机构(会员单位)和国学基地在入会、评奖、出国交流、发表学术成果、参加总部重大活动和会议等方面享受优惠条件。
 
   本申请内容自2018年12月15日起实施,修改权、解释权归华夏龙文国学文化研究院所有。
 
(责任编辑:时代名人管理员)